俞琰(1253--1314),吴郡人,字玉吾,自号林屋山人,学者称石涧先生。宋亡入元,隐居著书。其学精于《易》,著述颇丰,今存《周易集说》、《读易举要》、 《易外别传》、《周易参同契发挥》等。
俞琰有关卦变之说主要见于《读易举要》卷一“卦变”篇,又见于其《周易集说》释《彖传》诸卦变之文字。因俞氏自谓其以反对卦变释《彖》辞之说,是“自秦汉之后唐宋以来,诸儒议论,绝无一语及此”,而来知德以卦综释《彖传》卦变实不出俞琰说之外,江永又力主“因反易而有变动,诚可谓之卦变”,所以将俞琰卦变说辑出而研究之,实是卦变说研究之重要课题。
一 俞琰对“卦变”概念之界定
朱熹《周易本义》卷首列《卦变图》并曰: “《彖传》或以卦变为说, 今作此图以明之。”又曰:“汉上《易》卦变,只变到三爻而止,于卦辞多有不通处。某更推尽去,方通。如《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只是初刚自《讼》二移下来;《晋》‘柔进而上行’,只是五柔自《观》四挨上去。此等类,按汉上卦变则通不得。”(1) 黄宗羲《易学象数论》曰: “卦变之说由《泰》、 《否》二卦《彖》辞“小往大来”、“大往小来”而见之。而夫子《彖传》所以发明卦义者,于是为多,顾《易》中一大节目也。上经三十卦反对之为十二卦,下经三十四卦反对之为十六卦,《乾》、《坤》、《颐》、《大过》、《坎》、《离》、《中孚》、《小过》不可反对,则反其奇偶以相配,卦之体两相反,爻亦随卦而变。顾有于此则吉,于彼则凶;于彼则当位,于此则不当位。从反对中明此往来倚仗之理,所谓两端之执也。行有无妄之守,反有天衢之用,时有丰亨之遇,反有羁旅之凶,是之谓卦变。非以此卦生彼卦也,又非以此爻换彼爻也。”朱熹《卦变图》是“以此卦生彼卦”、“以此爻换彼爻”,显然不是黄宗羲所谓之“卦变”。然而黄氏所定义之“卦变”亦有所自,俞琰于《读易举要? 分幸延忻魉担?/P>
主卦变之说者,皆谓一阴一阳卦自《复》、《姤》来,二阴二阳卦自《临》、《遁》来,三阴三阳卦自《泰》、《否》来。朱子《易学启蒙》有图,凡一卦变为六十四卦。卦变之说用之占法则可,用之解经则不可,盖忘其本爻之义也。《古注》、《程传》皆不取卦变。不取诚是也。殊不知《彖传》盖兼论两卦反对之刚柔, 爻辞则论本卦两爻相应之刚柔。各有所取也。《彖传》所谓刚柔上下,不过以两卦前后相并取其义。《彖传》赞成卦之主爻,遂就主爻上推出刚柔上下与来。盖以二卦相并而言。《讼》之刚实自《需》来,《无妄》之刚实自《大畜》来。谓自《乾》、《坤》来者非也,谓自《遁》来者 亦非也。乃若《中孚》、《小过》不可倒转,《中孚》则云‘柔在内,刚得中’,《小过》则云柔得中,刚失位’,无非皆就两卦之相比取义。后卦或取前卦而言;前卦或取后卦而言。前后旁通,惟变所适,盖不拘也。
可知,俞琰以反对卦变释《彖传》刚柔上下与来说,亦认为“《彖传》或以卦变为说”,只是对用 朱熹所主卦变说解经持有反对意见而已。至于黄宗羲所谓之“卦变”概念,则俞氏早已有所界定。
二 俞琰就“两卦之相比取义”释《彖》辞例
俞琰于《周易集说·彖传》中以反对卦变释刚柔上下与来说,又于《读易举要》“卦变”篇中列《刚来柔来上下图》并出图说。今集录如下。
《讼》“刚来而得中也”
“《需》倒转为《讼》,《讼》之‘刚来’谓九二自《需》九五来。” “刚来而得中指九二,九二盖成卦之主爻也。自彼而此谓之来。 《讼》乃《需》之倒体,主爻在五,《讼》主爻在二。向为《需》之主,则刚处于五,今为《讼》之主,则刚来于二也。或谓《讼》为四阳卦,自《遁》来, 而九三降为九二,非也。”
“《泰·彖》辞云‘小往大来’,谓阴往居外,阳来居内, 《否·彖》辞云‘大往小来’,谓阳往居外,阴来居内。 《彖传》于《泰》云‘天地交’,于《否》云‘天地不交’,盖对取两卦相反之义”。
《随》“刚来而下柔”
“《随》云‘刚来而下柔’者,《蛊》上九来为《随》初九, 而居六二之下也。” “《彖传》凡言刚来柔来与刚柔上下,皆以两卦反对取义。如《讼》九二云‘刚来’,盖自《需》九五来;《无妄》云‘刚自外来’,盖自《大畜》上九来。 …… 《泰》极为《否》,《否》极则为《泰》;《损》极成《益》,《益》极则成《损》,前后之相仍也。知《泰》、《否》,《损》、 《益》之相仍,则知《无妄》倒转为《大畜》,《大畜》倒转为《无妄》,后卦盖兼前卦而言,前卦亦兼后卦而言,不以先后拘也。夫《随》倒转为《蛊》,《蛊》倒转为《随》,《随》初九之刚实自《蛊》上九来,而居六二之下, 故曰‘刚来而下柔’。或谓自《否》而来,非也。”
《蛊》“刚上而柔下”
“《蛊》云‘刚上而柔下’者,在《随》为初九、上六倒转为《蛊》,则初九之刚上为上九,上六之柔下为初六也。” “《蛊》乃《随》之倒体,《随》以初九、上六为成卦之主,倒转为《蛊》,则初九之刚上而为上九,上六之柔下而为初六,故曰‘《蛊》, 刚上而柔下’。或就本卦升降而谓《蛊》自《泰》来,非也。”
《贲》“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
“《贲》六二之柔自《噬嗑》六五来,文于两刚之间,故曰‘柔来而文刚’,又分《噬嗑》初九之刚,上而为上九,故曰‘分刚上而文柔’。” “《贲》乃《噬嗑》之倒体,柔来而文刚, 谓六二之柔自《噬嗑》六五而来, 分刚上而文柔,谓分《噬嗑》初九之刚,上为《贲》之上九,即非自《泰》来。或谓一阴一阳卦皆自《复》、《姤》来,二阴二阳卦皆自《临》、《遁》来,三阴三阳卦皆自《泰》、《否》来,或又谓《彖传》凡言刚来柔来,皆从乾、坤二卦来,亦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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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琰卦变说辨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