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区有关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平稳有序健康推行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推行“按需设岗、按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管理模式,推动学校健康、快速、和谐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入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岗位竞聘评分办法。
一、基本原则
我校岗位竞聘坚持“向条件差的村完小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向班主任教师倾斜、向取得成绩的教师倾斜”的基本原则。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对我校辖区内各校所有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竞聘上岗。采用量化评分的办法竞聘,并按个人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聘用每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二、评分项目
我校岗位竞聘办法个人得分由基本条件分、工作业绩分、加分项三项组成。即个人所得分=基本条件分+工作业绩考核分+加分
三、评分标准
(一)基本条件(基础分45分)
1.教龄(30分)
以实际教龄年限为准(凡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时间减出),每年记1分, 30年以上记30分。
2.任职(专业技术职务)年限(10分)
任现职(任现职后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时间减出)每年记0.5分,20年及以上记10分。
3.年度考核(3分)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予聘任。近三年中,一个合格记0.5分,一个优秀记1分。
4.师德考核(2分)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不予聘任。2008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记1分,优秀记2分。
二、工作业绩考核分(基础分70分)
以近三年在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中的考核分值平均分的70%为个人工作业绩考核分。计算办法:工作业绩考核分=个人在我校近三年年度考核得分平均分的70%.
新调入的职工,若在我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则按实际在我校工作的年限计算该项得分。即:在我校工作只有两年,则按两年计算该项得分;在我校工作只有一年,则按一年计算该项得分;在我校工作只有半年,则以半年考核成绩计算该项得分。
三、加分项
加分项是指任现职近三年来(如果任现职不满三年,则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符合以下要求的工作业绩,并凭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记分。
①个人加分=以下(一)至(八)项分值之和。
②其中(五)至(八)项分别按任现职年限计单项均分为该项得分。
(一)学历:本科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高中记1分。
(二)工作地点:
①基础分:以实际工作地点按任职年限,五台、丛山、朗溪、龙坪、县坝村小每年记2分,西村、思明村小每年记1.5分,完小(2001年以后)每年记1分。
②加分:如在本镇工作时间超过三年,长期坚持在村完小工作,至今仍在村完小工作,在工作地点基础分上按:村小每超1年加记0.2分,完小每超1年加记0.1分。
(三)骨干教师:获区级骨干称号且考核合格(或保留资格)者每年记1分,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且考核合格(或保留资格)者每年记2分。
(四)任职工作:
①任管理人员记分(每任一年管理人员按最高一个等级记分):校长记2分,副校长、工会主席记1.8分,办公室正副主任、教导处正副主任、后勤正副主任记1.5分,其它专兼职管理人员(少先队辅导员、实验电教员、远程教育管理员、成教专干、村小负责人、档案管理员等)记1分。
②任班主任记分:每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记1分。
③任教研组长记分:每担任教研组长一年记0.5分。
(五)教学质量:①以年度考核方案中,“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的考核分为依据,考核分达40分记5分,每超5分加记1分……等次递加累计计算。②毕业年级质量考核获区一、二等奖,毕业年级任课教师分别加基础分2分、1分;单科成绩按区名次再记分,其中获区一等奖按下表标准记分,获区二等奖按下表的标准减记0.5分。
语文、数学科(科/人):
全区排名前10名11-20名21-30名31-40名41-50名51-60名61-70名71-前1/2名
加分标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5分
综合学科(科/人):
全区排名1-5名6-10名11-15名16-20名21-25名26-30名31-50名
加分标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5分
③毕业班没获奖,但个人成绩获区学科创优奖,按每个创优奖2分标准记分。
(六)教育科研(本项一次性记分后算3年平均分):
①结题及在研究课题记分
级别主研小组长参研教师备注
国家结题6分5分4分所有在研课题按课题周期折算主研、小组长、参研老师实际参与时间应得的分数。
在研4分3分2分
市级结题5分4分3分
在研3分2分1分
区级结题4分3分2分
在研2分1分0.5分
②结题课题评奖(评获奖证书)记分
级别国家级市级区级
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
国家级4分3分2分3分2分1分2分1分0.5分
(七)专业经验、论文获奖或发表(同一篇文章就高只记一次分,此项每人每年最多记6分):
以作品每篇计算,2008年5月1日前多人合著作品,按相应等级取平均分;2008年5月1日起所有作品只认第一作者。
①获奖:按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分、0.5分;
②发表:按国家、市、区专业刊物分别记6分、4分、2分,专业报纸记3分、2分、1分,一般刊物或综合性刊物记2分、1分、0.5分。
(八)个人单项获奖(以近三年获奖的个数记分,此项最多记7分):
①优质课竞赛、专业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专业性单项竞赛:
参赛等级每参加一次加分获奖等级加分
一等二等三等
国家级3分5分4分3分
市级2分4分3分2分
区级1分3分2分1分
镇级0.5分2分1分0.5分
②辅导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