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教学要处理好自主与指导的关系。语文课程标准把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作为教学改革的重心,提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教师应由教学的主宰,转变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学习的主体。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尊重学生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学生有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伙伴等权力。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的情境,应让学生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应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但是在语文教学中学生的自主和教师的指导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双向关系。“教师指导”的着眼点是“学生自主”;而“学生自主” 的必要条件是“教师指导”。叶圣陶先生的名言“教是为着不需要教”深刻地揭示了教和学的辩证关系。教师不教,学生就不可能获得“不需要教”的能力。可是当前有一些教师并没有吃透语文新课程的理念,在教学中出现学生自由过多,教师指导不足的现象。表现之一是鼓励学生误读课文。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强调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阅读教学出现勃勃生机,但教师该讲的内容要敢讲。在引导探究学习的过程中,指导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讨论问题,自己找出答案。在文言文的阅读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文本和学生实际,灵活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既要防止“一讲到底”,又要防止“一议到底”。该讲的内容还是要大胆地讲,例如对课文背景的必要介绍,对学生经过议论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的讲解,对课文必要的总结,等等。但讲解要有的放矢,要少而精,并且具有启发性。
[小六上]《伯牙绝弦》教学建议(人教新课标)
文章来源:作者:不详时间:20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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