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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上]从《风筝》课例说开去(人教新课标)

文章来源:作者:不详时间:2008-08-08
  一个多月来,在县教研室唐红辉老师的“穿针引线”下,我县几乎所有的初中语文骨干教师都参与研讨了对鲁迅的《风筝》的教学。一时间,我县语文教研的天空,“风筝”飞舞,你方“放”罢我登场,热闹非凡。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共有九位教师实施了自己的《风筝》教学,有八堂课做了实录,有的还写了课后反思。读了这些课例及文章,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关于教学内容。
  对我国的中学生而言,鲁迅的作品应该享有“定篇”的待遇(王荣生语)。事实上,我们的八堂课也确实是从“定篇”的意义上来实施自己的教学的,都力求要上出鲁迅的深度,教出鲁迅的“味”来。就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这八堂课都是好课,因为它满足一堂语文“好课”的标准,王荣生先生称之为“语文课成功的最低标准”,也就是在不考虑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关联性的情况下,就课论课而提出的“好课”(区别于坏课)标准:(1)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内容要有意识,即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并且知道自己为什么教这些内容。(2)一堂课的教学内容要相对集中因而使学生学得相对透彻。显然,上课的八位老师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并且为什么教这些,教学内容也相对集中。你看:在课堂上,我们的老师把自己对文本阅读的体验传达给学生,激活了学生的思维,架设了文本与学生生活、情思之间的桥梁,实现了学生与文本、学生与作者、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对话,为学生自主解读文本奠定了基础。但是,纵观这八堂课,对教学内容的选择会不会过于单一?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把它当作“定篇”来教?我们是否也可以把这篇课文当作“用件”来教,抑或“样本”、“例文”?我认为值得一试。
  此外,从这些课堂实录看,老师们似乎更多地关注了对文本思想性地挖掘,而忽略了(或较少)对语言的把玩品味,或只是蜻蜓点水似的掠了一下。我觉得,学语文没有语言的积累,提高语文素养只能是空中楼阁。我们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地接触语言材料,触摸语言文字。比如课文中描写弟弟喜欢风筝的动作、神态等词语以及“我”踩踏风筝时的动作、弟弟的表情等词语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地带领学生把玩品味的,可用删、换词语的方式,也可用表演或有感情地朗读的方式来进行(这是有助于对文本的深入理解的)。
  阅读这些实录,我一直试图想象上课的情景(有两堂课我是听过的)。我关注学生的现场感受,尤其想知道他们在若干天之后心中所驻留的体验。我希望今后的课例研究能够延伸到学生;要知道,联系学生现场感受和之后的体验,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课例研究。
  二、关于文本解读。
  中学语文教学中的文本解读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感知、理解、评价、创获文本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教师、学生)通过观照客体(文本)与文本进行对话。由于主体的差异性,解读的结论是千差万别的,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给学生导航,以自己的解读过程影响学生的解读(但不是替代学生的解读)。而在这里教师自己对文本的解读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对于以上八个课例,我以为我们的老师对文本已经有了一定深度的解读。我还特别细读了范誉宏老师的《<风筝>教学漫谈》,我认为范老师对《风筝》的解读是比较到位、很有深度的(可惜没有范老师的课堂实录)。作为一个语文老师,就应该对我们所教的课文(文本)有一个深刻的解读过程,对语言要有一种高度的敏感性,能从无疑处生疑,从看似平淡的地方挖掘出深刻的内涵。最终达到“使其言皆出于吾之口,使其意皆出于吾之心”的境界。
  当然,尽管对文本的解读可以而且应当是多元的,但解读的多元性必须以尊重作者,尊重文本本身为前提。实际上,文本解读的多元是指沿着文本特定指向的多元,正如钱梦龙先生指出的那样:找到文本对解读的限制和解读自由度之间的契合点,恰恰是阅读教学最能显示其魅力之处。好比在庐山看风景,无论怎样“横看成岭侧成峰”它都应当是庐山的韵味,如果把它描述成泰山、黄山风情,那必然会贻笑大方。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八堂《风筝》课堂上所呈现的师生多元解读是没有背离作者、文本特定指向的多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