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理事和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
2、定期召开监事会议,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有关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3、认真学习本社章程和各种工作条例、制度,监督生猪合作社的各项业务活动。
4、监督检查理事长、理事等管理人员有无违犯法律、法规、本社章程及理事会的决议,代表合作社与理事会进行交涉。
5、及时审查合作社的帐目、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等,检查合作社的实物盘点及各种资产的真实性。
6、如发现问题和不当的业务,及时建议理事长召开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并对其提出改正建议。
7、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各种检查情况,汇报上级部门对监事会的指示。
8、在做好各种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各理事搞好生猪产销合作社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