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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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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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
二、办理机关:在企业经营场所的辖区工商局办理
三、办理时间: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