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特别提示:本申请书所填报的的投资人必须与登记时的实际投资人一致,否则工商部门将不予受理登记。
申请企业(字号)名称
备选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 1、 种猪、良种猪精液生产经营
2、 饲料生产、经营
3、 兽药经营
4、 商品猪生产经营
5、 技术咨询培训
注册资本(金)
或资金数额 (万元)
主体类型 集体
住所地
投 资 人
姓名或名称 证照
类型 证照号码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XX发展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104 52
登记机关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注: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主体类型”栏按照申请的企业类型填写;申请个体工商户字号预先核准
的,“主体类型”栏填写“个体工商户”。
2、本页填写不完的,可另行附表。
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08年7月1 日至2008年8月1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投资人(企业)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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